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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建委]关于开展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系统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沪建质安(2018)271号
 发布时间:2018-06-07 浏览:5523
  •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部署的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夯实责任,聚焦重点,严控风险,深化专项整治,持续抓好本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定于2018年6月在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提升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30日。安全宣传咨询日为6月16日。
      四、活动内容
      2018年本市“安全生产月”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系统结合行业特点,将组织开展三个主题教育宣贯活动:“警钟长鸣筑责任”、“重拳出击治隐患”、“创建平安迎中博”。市建 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可结合专业特点和区域实际,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制定相应的活动内容。
      (一)主题活动之一:警钟长鸣筑责任。(时间安排:6月上旬)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奏响夯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三部曲”。
      1、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组织召开市、区两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工程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参加的“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暨现场观摩会,将“安全生产月”相关主题活动和要求进行宣贯部署,并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组织一年以来发生因工死亡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的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参加专题教育培训。
      3、组织安全生产系列座谈会。分别召开由政府监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参加的安全生产座谈会,交流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研讨安全管理新模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先进经验。
      (二)主题活动之二:重拳出击治隐患。(时间安排:6月中旬)
      结合今年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三重奏”。
      1、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市区两级工程监督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各区、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以工地(企业)的自查自纠为主,市、区两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工程监督管理机构抽查,督促企业整改隐患,并加大对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的治理力度。
      2、检查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针对汛期和夏季各类安全事故高发的特点,深入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3、组织安全生产技术讲座和培训。针对新发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上海市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管理规定》(沪住建规范〔2017〕11号)等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结合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安全条线年度专项整治重点,组织开展全市性、 地区性、专业性的文件宣贯和培训活动,指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整治工作。
      (三)主题活动之三:创建平安迎中博。(时间安排:6月下旬)
      今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在上海举办,安全生产任务艰巨而繁重。“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将开展系列观摩、教育、宣传、治理等活动的“三联唱”,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1、发放事故案例教育片。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制作的事故案例教育片将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举行首发仪式,并发放到施工生产一线。
      2、举办安全月主题活动。一是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教育活动,按照《上海市建设交通系统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把普法融入依法行政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二是动员组织全市建设参建各方参加安全月“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安全小品主题活动,以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
      3、开展“中博会”周边建筑工地安全专项治理。按照《关于开展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周边建筑工地围墙美化整治、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区域内安全生产的专项督查、整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围绕今年活动主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抓谋划、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将“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把握形势。当前,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形势较为严峻,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安全生产的“共治共建”良好氛围,全力确保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圆满召开。
      (二)丰富形式,广泛宣传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形势和特点,以提高各级领导、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为目标,通过组织安全生产文艺演出、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开设专题讲座培训和演讲、举办摄影、宣传画专题活动等,多渠道全方位地普及安全生产各类法律法规和常识,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参与面和受众面。
      同时,应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面广、速度快、影响大、效果好的特点,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发布新媒体文章,制作微电影和微视频等,扩大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各单位要认真筹划各项活动,进一步创新形式和载体,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方案,2018年5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至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期间,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照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2018年6月30日前,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情况及汇总表(见附件)一并报至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特此通知。
     
      附件:2018 年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