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甲辰(龙)年三月十七 | 联系我们

加入协会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评优 > 白玉兰奖 > 白玉兰奖创优文件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1-10-24 浏览:19453
  •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以下简称白玉兰奖)是上海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协会受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交委)的委托,负责白玉兰奖的评选工作,协会秘书处负责白玉兰奖评选的具体组织工作。为了切实维护白玉兰奖的品牌声誉,规范白玉兰奖的评选工作,建立健全白玉兰奖评选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白玉兰奖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赛区预检和推荐

          1、         白玉兰奖的申报,一律通过创优赛区预检和推荐,未经创优赛区推荐的申报工程,秘书处工程质量部(以下简称“质量部”)不得受理申报。

          2、         综合赛区会员企业申报白玉兰奖,质量部负责受理并按照综合赛区会员企业申报白玉兰奖工程评审的暂行办法做好预检工作。申报工程的受理、预检安排和预检情况应及时报告秘书长。

          3、         创优赛区是协助协会推动白玉兰奖创优竞赛的重要助手,根据创优赛区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协会不定期组织创优赛区或有关评委研究改进创优工作,不断促进白玉兰奖的创优活动健康发展。

          二、   资料审核和受理

          1、         质量部负责申报工程资料的审核工作,具体要求是:

          (1)             依据工程合同,审核申报主体,包括承建、参建和劳务企业。申报主体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受理申报。申报主体是非会员单位的,必须先行办理入会手续。

          (2)             审核申报工程的范围,工程项目划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受理申报。

          (3)             审核申报工程的规定手续和资料,规定手续和资料不符合规定和不齐全的,不得受理申报。

          2、         审核工作完成后,质量部审核人员应在申报表“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受理意见并签名,对审核结果负责。

          3、         申报工程的审核工作完成后,质量部应汇总申报工程的情况,向秘书处办公会报告。报告内容具体包括:各赛区申报工程的数量,审核结果和列入评审工程的数量;工程的分类情况,申报企业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专业工程前期评价安排情况。

          三、   现场检查组织

          1、         质量部负责做好现场检查的组织工作,具体要求是:

          (1)             根据检查工程的数量和区域分布,合理安排分组工程和检查路线。

          (2)             从协会专家库中抽取评委专家,合理安排评委分组、组长人选和评审时间、车辆安排,经报告秘书长同意后落实检查通知。

          (3)             分组工程和检查时间确定后,应提前告知申报单位,让申报单位做好受检准备。对首次申报单位还必须告知工程介绍汇报格式样本和现场评审须知。

          (4)             质量部工作人员主持现场检查,应执行协会制定的现场检查主持基本程序,根据工程性质、范围和特点,宣布检查范围和检查的时间,并当场请申报单位人员公开抽取楼层(或幢号)的检查层。

          2、对特殊的专业工程,质量部应事先组织有关专业专家到现场进行检查,并由专家提出工程质量的书面评价意见,在评审大组会议上予以报告。

          3、凡申请提前检查的住宅工程,申报单位应提供入住许可的证明材料,除执行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的规定外,应注意所安排的评委与后期评审评委保持一致,评审小组的评分结果保留到评审会上一并报告并投票评选。

          四、评审会议程序

          1、白玉兰奖工程评审会分评审小组和评审大组两个阶段进行,基本程序如下:

          (1)评审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小组会议,汇总项目评分和讨论决定项目评分;讨论汇总现场检查的质量情况,重点反映质量特点和主要问题。

          (2)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委员负责召集评审小组组长会议,汇总项目评分情况,据此讨论决定评选名额。

          (3)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委员负责召集评审大组会议,各评审小组汇报现场检查的质量情况和项目评分。

          (4)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委员宣布投票办法和计票、监票工作人员。

          (5)工作人员发选票、评委填写选票和投票。

          (6)工作人员监票、计票,当场宣布计票结果。

          2、质量部负责做好评审会议记录和《评审会议记录表》,经核查无误后由记录人签名并经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委员签字生效,归入协会档案。

          3、年度全部评审工作完成以后,质量部应根据申报、评审的实际情况,认真起草年度的评审报告,经秘书长审核同意后正式行文报市建交委,原则上应当在次年的1月份完成这项工作。

          五、   预评公告

          根据白玉兰奖评选办法的规定,质量部应在评选年度的次年一月份,对预评入选的白玉兰奖工程名称和申报主体核实无误后,通过《解放日报》发布白玉兰奖的预评公告。

          六、   投诉处理

          1、         凡发生对白玉兰奖工程的投诉,质量部应及时报告秘书长,根据投诉的情况与有关方面接洽做好相应的核查和处理。确因施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应行文撤销工程的预评入选资格或已入选工程的称号,并收回奖杯和证书。

          2、         投诉处理完毕,质量部应按照规定将投诉原件和处理情况的材料归入协会档案。

    七、   颁奖表彰

    1、         根据白玉兰奖评选办法的规定,质量部应在每年的八月之前做好颁奖表彰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要求是:

          (1)制作奖杯和证书,必须确保工程名称、承建和参建企业名称均无差错,获奖工程应行文发布。

          (2)根据企业申报表填报的项目经理制作项目经理的获奖证书,并正式行文发布。

          (3)应及时收集获奖工程照片,在颁奖前做好白玉兰奖专辑的编辑和制作工作。

          (4)在颁奖会前,做好白玉兰奖的公告名单,通过《建筑时报》发布白玉兰奖的获奖正式公告。

          (5)在颁奖会前,做好白玉兰奖的评审、公告宣传收费工作。

          2、白玉兰奖的颁奖可以单独举行也可与协会其它奖项的颁奖合并举行。无论采用何种形式,质量部都应事先认真筹划白玉兰奖颁奖的会务工作计划,经秘书处办公会讨论决定后执行。

          3、凡与获奖工程相关的承建、参建单位和有关的设计、监理等单位需补制、复制白玉兰奖杯的,质量部应严格掌握补制、复制的名称,做好奖杯补制、复制登记和收费工作。

          观摩工程

          1、根据协会制定的《关于鼓励创建上海市白玉兰奖观摩工程的试行办法》,质量部和各赛区加强联系沟通,确定年度创建观摩工程的目标计划,做好跟踪指导服务。

          2、根据创建观摩工程的目标计划,创建工程竣工后申报白玉兰奖,经白玉兰奖评委会评审,确定入选白玉兰奖和同意推荐为观摩工程,协会据此按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九、   创优指导

          1、         为会员企业提供创优指导是协会的一项重要服务职能。质量部

          要密切关注有关工程质量的政策、标准、规范和四新技术等情况,以及年度白玉兰奖工程评审中的质量情况,认真策划做好相应的指导讲座、质量讲评、优质工程观摩等内容和形式多样化的会员活动,引导和指导会员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水平。

          2、         根据申报企业的需求做好过程中的创优指导是协会的个性服务,重点应关注新创企业。凡向协会提出申请要求的,经报告秘书长同意后由质量部负责登记个性服务台帐,从协会专家库中安排相应的土建、安装的专家到现场做好创优指导服务。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