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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21 浏览:2401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指南,现向社会公布。
        一是避免组织举办专业技术人才聚集性活动。活动包括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线下学习培训、职称集中评审、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书发放、人才项目评审、各类专家人才服务活动、博士后交流论坛等。统筹做好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安排,部分考试将视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必要调整。推迟有关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暂缓职业资格纸质证书发放和补办。延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博士后综合评估、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日期。
        二是加大对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倾斜。在2020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以及各地开展的人才项目选拔中,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作用,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在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计划中,增加疫情防控和科研的选题。开展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各类人才表彰时,注重对防疫科研人员和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的表彰。在2020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评审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助力企业度过难关,共克时艰。组织相关领域的博士后开展重大公共卫生科研公关,博士后基金会相应进行支持。
        三是坚决破除“唯论文”倾向。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疫情防控,解决重大专业技术课题和人民生命健康难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写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把业绩贡献在疫情防控一线。对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评审职称时予以倾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开辟绿色通道,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四是充分发挥各种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平台作用。鼓励利用网站、信息平台等进行业务办理,公布咨询电话,通过电子邮箱、快递邮寄等接收申报材料,采用函评、通讯评审多种方式进行评审,推行“不见面”的高效便捷服务。暂停博士后进出站服务窗口现场办理,所有手续全程网上办理。对节前已通知报送材料的项目,适当延长材料报送期限,特别是对疫情严重地区,采用灵活方式报送。
        五是优化窗口服务和内部管理。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博士后服务窗口服务相关工作,采取“网上办、邮寄办、延期办”等方式,为广大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加强对博士后公寓的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登记、消毒杀毒、健康状况报告、饮食卫生等有关工作。加强新疆、西藏特培学员管理服务,保持沟通联系,密切关注特培学员的外出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  
        六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舆情引导,及时做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宣传引导,密切关注各地动态及出台的政策措施,对可能出现的苗头问题提前研判,及时引导。跟踪了解各地特别是疫情较重地区涌现出来的抗疫典型,积极做好宣传,报道防疫抗疫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事迹,讲好我国抗击疫情故事。
        七是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