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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题】人大代表之声(一)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1851
  • 全国政协委员王美华:延伸上海既有磁浮线,提速长三角交通一体化
      延伸上海既有磁浮线  提速长三角交通一体化
      “建议利用上海既有磁浮线优势,将线路由浦东国际机场延伸到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此进一步促进提升长三角一体化的区域交通服务功能。”正在北京出席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建工集团副总工程师王美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临港的自身发展、区域辐射功能发挥、充分发挥既有磁浮线路最大效益,以及占领世界交通技术制高点等迫切需求出发,亟需将建设上海临港自贸区新片区-浦东国际机场间高速磁浮线路(简称“新片区磁浮线”)正式纳入议事日程。
      临港新片区是直接对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是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更是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大战略部署。王美华委员认为,建设新片区磁浮线,是实现临港区域辐射功能的需要。新片区磁浮线不仅可向北经过浦东国际机场提供20分钟到达上海城市副中心-龙阳路枢纽的快速交通服务;还可向西南沿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延伸并在30分钟内抵达杭州市,成为长三角、杭州湾区域重要的高速通道,进一步促进提升长三角一体化的区域交通服务功能。
      王美华委员还指出,建设新片区磁浮线,也是占领世界交通技术制高点的需要。高速磁浮是当前世界轨道交通技术的一大“制高点”,建设新片区磁浮线,在实现临港快速交通功能的同时,既可完成国产高速磁浮系统和设备的工程化验证,又可以对既有上海线进行改造并与延伸线连通运行,形成新的自主研究、建造和运营维保的磁浮交通示范线,构筑国际领先的高速磁浮交通产业技术创新高地,并维持我国高速轨道交通领域的技术优势。
      对此,王美华委员建议:
      启动新片区磁浮线项目前期规划工作。
      按临港新片区的发展需要,以解决临港新片区与中心城区等快速交通的迫切需求,为临港新片区营造更具吸引力的工作、生活和营商环境条件,抓住当前中国高速磁浮交通产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尽快启动20分钟通达的新片区磁浮线项目,并预留向西南杭州、宁波方向延伸的接口,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
      构建新片区磁浮线项目组织及实施机构。
      在国家有关部委及上海市的共同商讨下,指定牵头部门负责建设新片区磁浮线,尽快成立“中国高速磁浮交通科创研发中心”,结合临港线的实际需求,研究国产化技术,谋划磁浮、轨道交通产业在临港新片区落地的发展战略与路径选择,以创新研发支持示范应用,以工程项目研究实现产业协同发展。
      筹建上海临港自贸区新片区高速磁浮交通产业集群。
      临港地区是上海科创中心主体承载区,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一些新兴领域集聚了一批高科技项目。临港新片区具有建设高速磁浮列车总装工厂和试验检测基地的支撑条件。通过中外企业合作,以临港线为载体,在临港新片区落地建设高速磁浮交通产业集群。同时,构建高端产品开发平台,结合上海市高速磁浮交通产业规划以及既有的技术积累和运营维保经验,在高速磁浮技术研发、产业集成方面优势互补、深入合作,共同推进长三角高速磁浮交通网的建设,促进长三角区域的一体化发展。
     
    来源:建筑时报
     
     
    全国政协委员张义光: 提高农民工社会地位 深层次破解“用工荒”
      提高农民工社会地位 深层次破解“用工荒”
      “我们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工,要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让他们从心理上、情感上、身份认同上,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和福利。”全国政协委员、陕西建工集团“掌舵人”的张义光赴京出席全国两会时说。
      “提高农民工社会地位、提升农民工综合素质、加大农民工培训资金支持”等词句在张义光提案中“高频”出现。多年以来,张义光与农民工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他领航的企业,不仅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还从技能培训方面不断加大投入,以赋予他们一技之长。此外,他还大声呼吁提高农民工社会地位,从深层次解决“用工荒”问题。
      谈及今年以来在加快推进复工复产之际越来越严重的“用工荒”,张义光颇为焦虑。他举例说,复工复产以来很多地方都出台了有针对性的举措,比如包机、包车、包专列的“点对点、一站式”等直达服务,但就是在这样贴心的服务下,还是有一大批农民工未返城、不愿意返城。原因何在?张义光认为,疫情确是一面镜子,折射出了“用工荒”背后的深层原因——政策机制必须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必须进一步健全,劳资关系必须进一步和谐……归结为一点,就是必须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让他们从心理上、情感上、身份认同上,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和福利,特别要重视解决他们关心的住房、子女教育、社保等问题,努力实现权利平等、保障同等、服务均等。“只有这样,才能从根子上打消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放下心理包袱,全身心融入城市,才能有效破解‘用工荒’问题”。
      张义光分析,以2019年为例,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9亿人,其中1.7亿人外出打工。如此庞大的就业人群,切实保障他们的权益,不仅关系着稳就业、促民生的大目标,更是今年确保脱贫、防止返贫的关键举措和基本保证。
       张义光认为,国家应该设立全国统一的农民工管理和服务机构,像退役军人事务部那样,负责协调农民工服务管理、待遇保障、教育培训、技能提升、权利维护等,在全国形成服务网络,让农民工这个庞大群体真真切切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爱,让他们成为全社会尊崇和关心的群众。同时要注重农民工综合素质的提升,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一是政府部门应加强培训组织及培训宣传工作,应随着市场需求对培训内容不断做出调整,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社区及基层企业等多渠道、高灵活性地进行相关政策宣传。二是要形成并建立专业化的培训机制。应根据市场上企业岗位以及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培训课程和内容,分别提供实用的职业培训基地与实习园地,从单一化走向多样化,注重综合素质提升。要完善培训考核体系。他认为培训课程的完成并不是培训工作的结束,而应增加对培训效果的考核,对培训质量进行追踪反馈,使受过培训的农民工的受训能力能够得到切实提高。三是要加大对建筑企业农民工培训资金的支持力度。他举例说,国家统计局2019年对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18.7%,数量庞大。但是由于建筑业点线面长、流动性强,劳务企业与农民工缺乏长期稳定的劳务关系,农民工培训一直是劳务企业培训经费投入和财政补贴的“盲点”和弱项。再加上现行的建筑企业用工制度存在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劳务企业对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资金投入的积极性。社会或国家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的比较少,广大农民工享受不到专项培训资金补贴,从而导致农民工的技能提升不能正常有效进行。
      张义光特别强调,一定要拓宽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渠道。农民工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调动他们参与政治的积极性,促使他们有效地进行政治参与,对于提高其自身素质、促进社会进步有重要作用。比如党团工会等组织要将吸收优秀农民工进组织,纳入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党团工会在召开会议、组织活动、评选先进等工作时,应选定并扩大一定比例的农民工代表参与,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并积极吸纳他们的建议意见,诚恳接受他们的批评,赋予他们更多的话语权。
      “让农民工感受到企业的温暖,再通过培训让他们掌握更多技术,在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的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从而促进企业良性循环发展。”张义光说。
     
    来源:建筑时报
     
     
    全国人大代表陈华元:对建筑业实行更大规模减税降费
      提案一:以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呵护中国建造健康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建筑业整体承受着巨大的固定成本支出和资金链条压力。全国人大代表陈华元提交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促进中国建造健康发展的建议。
      陈华元介绍,建筑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但在税收方面存在着四个方面制约。
      一是跨区服务税源争抢现象。营改增后,以项目预缴+法人汇算模式缴纳流转税,取消同一地级市外出经营许可证办理,一些地方政府为留住税源,设置市场壁垒;
      二是外区预缴税率相对偏高。行业销项税率从11%降至9%,但预征率仍为2%,企业名义税负下降,税金支出没有显著变化;
      三是利息支出进项税无法抵扣。此举不符合增值税税制原理,也增大了企业税金支出压力,2019年行业上市公司净利率仅2.7%,财务费用对利润影响占0.5%-1.5%;
      四是“走出去”面临税收风险。税收协定约定不够全面,在部分国家享受税收优惠,在国内需补交税款。一些国家税制变动频繁,涉税争议时有发生。
      对此,他提出四点措施:
      一是优化建筑业外区预缴制度。恢复同一地级市内建筑项目增值税就地预缴政策,减少税源抢夺,支持建筑企业跨地区集团化经营。将项目所在地预征率降低至0.5%-1%,减轻因预缴税金超出项目实际税负带来的资金支出压力。
      二是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以部分行业为试点,允许抵扣利息费用进项税,建立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激发企业参与新基建等长周期项目的投资建设热情,拉动行业整体复苏。
      三是加大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力度。在湖北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将既有社保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费减免征优惠延长至2020年全年。对重点防疫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发生的固定成本、防疫支出准予加计扣除。
      四是加大对建筑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扶持。扩大我国税收饶让政策范围,减轻建筑企业境外投资税收负担。健全国际税收争议解决机制,从国家层面推动成立跨境税收争议解决委员会或“一带一路”税收争议处理中心。
      提案二:支持湖北成为长江经济带强腰
       “湖北能否在疫后尽快实现‘脱胎换骨’‘凤凰涅槃’,既直接影响长江经济带整体发展质量,也影响党中央战略布局。”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与建造师分会会长陈华元提交关于支持湖北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更大牵引作用的建议。
      陈华元认为,湖北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面临短期经济增长压力较大、武汉核心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创新引领优势有待进一步凸显、交通枢纽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绿色生态屏障有待进一步筑牢五个问题。为使湖北尽快实现疫后恢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发挥更大区域支撑作用,需从五个方面着力:
      一是加大中央综合支持力度,助力经济尽快复苏。加大对湖北的财税金融、专项基金、重大项目建设、税收留成、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区域内重点城市参照疫情期间“一省帮一市”的方式,以互利共赢的合作带动湖北疫后经济发展。
      二是设立武汉经济特区,发挥核心引领作用。参照深圳特区、浦东新区经验,设立武汉经济特区,打造新时代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在土地流转、金融、税收、港口保税、投资、人才引进、科技、通关便利等顶层设计上给予更多优惠政策支持和先行先试的改革探索机会,让长江沿线的“龙腰”武汉与“龙头”浦东形成呼应。
      三是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挥创新辐射效应。加大对湖北“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产业培育工程,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等。
      四是加快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发挥黄金枢纽功能。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加大武汉天河机场枢纽、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支线运输和通航服务网络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以武汉为中心的“米”字型高铁网,加快武汉至南昌高铁、武汉至贵阳高铁等项目建设。加大湖北城际高铁、轨道交通、跨江特大桥、高速公路、城乡道路建设的支持力度。
      五是大力推进绿色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湖北水利设施建设投入,优先支持和审批涉及长江大保护项目,破解“化工围江”难题。设立长江绿色发展投资基金,建设高标准长江生态廊道。支持央企参与重大生态工程的建设,有序组织金融、设计、建设、运营等全产业链主体单位通力合作,建设一批跨区域生态治理工程、循环经济产业园。
      提案三:守护绿水青山 强化农村污水治理体系建设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新农村建设及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需要予以重视。”此次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与建造师分会会长陈华元提出进一步强化农村污水治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陈华元介绍,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是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关键环节,但与国家“十三五”规划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污水收集系统建设不完善,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加强。二是农村污水治理缺乏付费主体,资金缺口需要补齐。三是农村污水处理建设运维费用过高,长效管理需要加强。四是局部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过高,中水回用率需要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陈华元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为切入点,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厂网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确保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二是拓宽农村污水处理资金来源渠道,完善资金保障体系。逐步推广农村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将农村自来水供应与污水处理相结合,以清洁的水供应保障达标的水排放,缓解地下水污染导致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将污水收集管网运维管理收费纳入污水处理费范畴,补偿农村大量分散式污水收集输送管网运行维护成本,提高农村整体污水收集率;同时倡导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农业、民宿文旅相结合的产业补偿模式,形成产业间良性互动。
      三是提高农村污水处理智慧运维程度,降低全生命周期建设运维成本。全面引入移动物联网技术,通过智慧运维降低农村污水处理对专业人员的需求,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使用效率,实现管理过程流程化、运行情况可视化、故障分析智能化。
      四是因地制宜制定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推广中水回用。统筹地区条件、分类确定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避免“一刀切”。同时引入循环经济理念,推广中水灌溉回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来源:建筑时报
     
     
    全国人大代表卢天锡:推进“品质棚改” 提升“城市颜值”
      提案一:推进“品质棚改” 提升“城市颜值”
      “今年两会,我准备提交的建议主要集中在自己从事的住建领域,其中一件就是建议保持棚户区改造政策稳定。”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民进江西省委会副主委卢天锡近日在接受《建筑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持续加大棚户区改造支持力度,推进“品质棚改”,提升“城市颜值”。
      推进“品质棚改” 提升“城市颜值”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据卢天锡介绍,江西历年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194.4万套,约500万棚户区困难群众“出棚进楼”,取得了改善民生、群众满意,拉动投资、促进发展,调整结构、稳定房价的良好成效。
      除保障棚户区困难群众“出棚进楼”外,棚改群众的生活质量也是卢天锡所关心的。他建议,要加快安置住房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让棚改群众早日安居。在确保安置住房质量的同时,也要确保安置住房不低于相邻区域商品住房品质,让棚改群众过上品质生活。
      据卢天锡透露,今年江西将开工改造棚户区20.42万套。截至4月底,该省已开工8.65万套,占目标任务的比例为42.4%。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安置、统筹、“棚改+”等“三篇文章”,着力推进“品质棚改”,提升“城市颜值”。
      “棚改”与保护历史建筑要同时进行
      在卢天锡看来,历史建筑并不是包袱,而是体现城市潜在特质的宝贵财富。“历史建筑是不可再生、无法复制的宝贵资源,是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光荣革命传统的具体体现,是乡愁记忆的重要载体。”
      如何在推进“棚改”的过程中保护历史建筑?卢天锡认为,要指导地方划定保护范围,编制保护规划,落实保护资金,因地制宜确定保护修缮方式,完善历史建筑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加强棚改实施过程全程监督,科学指导房屋拆除工作,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对乱拆、乱改、乱修历史建筑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卢天锡表示,坚持利用好就是最大的保护,不但要让历史建筑留下来,还要让历史建筑用起来、活起来,不仅有文化价值,还产生经济价值。
      提案二: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能力建设
      卢天锡表示,建议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能力建设。机构改革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职责由消防机构移交住建部门,这有利于发挥住建部门行业监管优势,也有利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全链条管控。但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工作专业性强,职责移交又未明确相应机构、编制和经费保障,很多地方住建部门面临缺专业人员、缺经费保障、超监管范围等问题,承接职责显得力不从心,不利于事业发展。因此,建议国家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确保工作“有人接、接得住、做得好”。
     
    来源:建筑时报
     
     
    江苏代表团戴雅萍: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制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从2018年以来,我国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审批制度改革。2018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33号文件,对涉及工程勘察设计环节的施工图审查进行重大改革,其中改革措施主要包括:(1)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2)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2019年0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1号文件,再次在施工图审查环节提出新的改革措施:“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方面,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从2018年国办33号文的内容来看,施工图审查制度实施十多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审查工作基本上是予以肯定的,在改革中的功能和定位属于进一步加强的。但自从2019年国办11号文发布后,在“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的引导下,全国多个地区推出的或正在酝酿的施工图审查改革措施有一刀切的趋势,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总体而言,部分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一定程度上,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且未削弱政府质量监管力度,如,“三审合一”和“缩减审查范围”,进一步整合了审查事项,减少了申报条件,减轻了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的负担,且提升了政府服务质量;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的创新,如 “完全取消施工图审查”和“审查后置”等措施,需要谨慎行之。一项涉及人民生产财产安全的质量监管制度,需经过科学的论证和评估的基础上,才能决定废除或者弱化,一刀切的简单取消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度危害,是逃避政府质量监管责任,且对质量安全工作的不负责任。为此,我们提请有关部门应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依法履行政府监管责任,有的放矢,科学决策。
      一、施工图审查是对政府履行质量监管责任的重要保障之一
      200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的监管责任,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除了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等相关主体责任外,还重点强调了“强化工程设计安全监管,加强对结构计算书的复核,提高设计结构整体安全、消防安全等水平”,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工程质量设计安全的监管责任。施工图审查是对政府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重要保障之一。在近期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中,部分地方主管部门以优化营商环境和强化主体单位责任为借口,回避政府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是非常不妥当的做法。一方面,强化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责任与履行政府监管责任并不矛盾。当前,施工阶段有质监站的施工监督检查来保障施工质量,但在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图审查是政府在勘察设计环节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监管手段。受制于监督力量和监管手段,在后期发现建筑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项目已经处于部分建成甚至全部建成阶段,发生问题后,建设单位后期发现问题整改的时间和费用远远大于当前施工图审查事前发现问题整改的代价,损失难以衡量且难以挽回。而施工图审查作为一种代表政府对质量安全的全面审查,弥补了政府部门事后抽查的片面性和监管的滞后性,使勘察设计质量安全问题在工程施工前得到纠正,预防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为诚信评估体系建设和政府监管提供了宝贵的支撑。另一方面,施工图审查与营商环境改革并不矛盾,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关注审批效率和审批环境,施工图审查重点是守底线,在缩减审查范围和审查时间的基础上,施工图审查反而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
      二、绝大多数施工图审查机构具备符合审查相应技术能力的要求
      个别反对施工图审查的人员提出“审查机构都是微型审图机构,现有的审查机构不仅条件差、水平有限,各方面都无法与设计单位比,是低水平审查高水平”,并以此为理由反对施工图审查,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一方面,审查水平和设计水平是两个概念,审查机构的职责是受政府监管部门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审查项目的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超越标准或违反标准的需要进行论证或整改,与设计水平高低无关。设计水平的高低是从方案、结构体系、创意和工艺等方面进一步体现,这些并不是审查机构审查职责;另一方面,施工图审查审的是强制性标准,监管的是地基基础和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建筑使用安全等安全隐患,是运用底线思维方法来保障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与设计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履行主体责任相互协调且相互促进。第三,从规模上来讲,审查机构规模与设计单位规模确实无法相提并论,但从资格标准上来说,审查机构的认定标准对于技术人员的要求不低于甲级勘察设计院相应岗位要求。最后,“术业有专攻”,勘察设计行业涉及的规范达上千本,强制性条文上万条,因长期从事审查工作,审查人员对标准的掌握程度远远高于设计院的单个设计团队或设计人员。
      三、建议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坚持并进一步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
      不管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还是十九大提出的“质量第一、效益优先”,都说明质量安全是兴国之道、富国之本、强国之策。在一定阶段内,尤其是当前建筑市场仍然没有达到非常规范,而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单靠“承诺制”来解决质量安全问题,是不现实的做法,甚至可以说是不负责任,政府组织或委托社会机构对施工图全面审查仍是保证我国设计安全基本面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以上情况,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科学决策,客观评估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作用。
      涉及到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的改革,必须慎之又慎,取消施工图审查,或者涉及到施工图审查的改革,必须全面倾听行业的呼声,从制度设立的背景、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存在的弊端多方面科学评估,如果一旦仓促退出,可能造成设计质量安全问题重蹈99年重庆綦江事故的覆辙,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对于设计安全质量的管控,必须关口前置,做好事前预防、预治,不能等到问题发生再去处理,那样我们承受的代价就太大了。建议在当前阶段,政府还是要坚持和支持实施施工图审查制度,立足于事前做好建设工程设计安全监管,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二)坚持依法行政,在法治框架范围内探索施工图审查改革措施。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当前《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建设部13号令、46号令等都对施工图审查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其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对施工图审查的性质进行了明确,并强调了“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2019年修订的《消防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刚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提出“要在法治框架内探索改革措施”,“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等,均明确提出了施工图审查的进一步改革方向,同时也可以看出,施工图审查制度是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安全只有现在,没有下一次”。因此,建议立即叫停当前部分地方推行的“取消施工图审查”等错误的做法,对于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改革,必须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在法治框架内对施工图审查予以改革完善,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针对存在问题,对施工图审查制度进行改革完善。
      1.针对施工图审查存在的审查效率等问题,建议应以大幅减少环节、压缩时间为导向,通过多审合一,精简审查内容,调整审查流程,推行数字化审查,打破审查属地化限制等方式,切实推动审查行业改革,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保障。
      2.针对施工图审查存在的定位不清等问题,建议在《建筑法》的修订过程中,对施工图审查二十年来在保障设计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必要性进行深入研究,并将施工图审查制度作为一项工程质量安全领域的重要制度纳入《建筑法》中,对施工图审查的性质、定位予以予以明确。
      关于尽快恢复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审的建议
      勘察设计行业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引领和关怀下,70年来不断发展壮大,不但门类齐全、装备精良,而且在技术上的一些领域已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先导和灵魂,是固定资产投资生产经营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决定性因素。为鼓励设计创新、倡导工匠精神,表彰各行各业的优秀勘察设计人员以及优秀勘察设计作品,上世纪八十年代,建设部就开始持续组织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银质奖、铜质奖)的评审工作,为繁荣全国的设计创作、鼓励创作、创新、创优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我国工程勘察设计界的最高奖项,是优秀工程技术人员择优晋升院士和大师的必要条件,也是中青年设计师终身追求的理想和目标。
      但是,自2010年之后,这个有着巨大社会影响力的奖项被莫名停止,至今已停止四届(次)十年的评审。期间行业协会、勘察设计企业及几十位院士大师不断呼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尽快恢复评奖,但终无果。
      党的十九大确定了五大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作为排头兵首当其冲,责无旁贷。
      建议:
      1、尽快恢复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审、公布、奖牌发放工作并使之正常化;
      2、尽快完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审办法,恢复金质奖、银质奖、铜质奖的奖项设置;
      3、大力宣传表彰优秀勘察设计作品和优秀设计师,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乃至全国形成崇高质量、鼓励创作、倡导工匠精神、表彰优秀设计师的良好氛围。
      关于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建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于2003年5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同月由国务院发布实施。其背景为2003年4月“非典”暴发时所准确掌握数据资料和经验教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实施,一是在我国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法律制度,二是投入大量资金解决疾控方面的硬件设施,负压病房、负压救护车等传染性疾病防控硬件得到了较大程度满足。此后我国又先后修订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和《动物防疫法》等。“非典”疫情过后,中国又经历了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均得到了非常好的控制。我国疾病防控从被动迎战到主动出击,从各自为战到多方联动。可以说,覆盖全国的疾病防控、传染病救治体系已颇具成效。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传染病防治中的重要性日趋明显。
      今年初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在党中央的坚强统一领导下,全国人民万众一心,采取了一系列严格防控措施,迅速且有效地遏制了疫情蔓延。直至目前,我国已取得了抗击疫情的阶段性重大胜利。
      回顾本次疫情发生以来,在防疫战役应对过程中,相关环节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控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疫情初期,传染病医院、病床等医疗硬件设施严重不足,无法应对大量确诊病例。疫情中国家利用装配式手段,极短时间内完成武汉火神山、雷神山的建设,极大提高了危重症病例的确诊和救治;
      2、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设施战略储备不足。国家迅速改建了十几个方舱医院,实现了所有轻症、疑似病例的收治,极大缓解了重点疫区人员的恐慌;
      3、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物资战略储备不足。疫情初期,医疗物资如检测试剂、医护防护物资严重匮乏,导致大量疑似病人得不到及时确诊,疫情重点地区初期大量医护人员受到感染。同时,防疫物资缺少战略储备,出现了部分地区发生争抢、扣押外地医疗物资的现象。随着相关单位的提前复工复产,医疗物资的跟上有力加快了病人的确诊,降低了医护的感染,全社会恐慌情绪也极大缓解;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尚待优化。重点疫区应急响应防控工作略显失控;
      5、舆情应对和舆情引导能力尚显不足。部分地区“封、堵、防”旧有舆情应对理念仍旧存在;舆情应对能力不足,如发布会风波、红会风波两起风波对当地政府公信力产生较大冲击。
      针对以上表现,主要原因可能如下:
      1、公共卫生及医疗设施、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尚显不足。2003年以来,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已成为世界第二经济体,但区域(城市群)的规划建设中医疗及公共卫生能力与经济、人口匹配度尚显不足;城市公共卫生防控和服务能力的建设规划尚显不足;基层防控和服务能力的规划建设尚显不足;医疗及公共卫生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尚显不足。
      2、公共建筑“平疫结合”的功能尚显不足。既有大型公共场馆疫时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尚显不足;乡镇、社区等基层环节基础建设薄弱,特别是疫时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几乎空白;部分易感人群聚集地的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几乎空白。
      3、医疗及公共卫生物资的战略储备和管理尚显不足。疫情初期的检测效率不够高、检测手段不够多;医疗战略物资战略储备不足;社会防疫物资战略储备不足。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需要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亟需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化建设亟需提升;应急响应速度亟需提升;相关机构应急响应执行能力亟需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演练及演练方案亟需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流动人员的管理亟需加强。
      5、部分地区舆情应对理念落后,对舆情应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危机意识淡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掌握不够准确全面,导致舆情被动;舆情应对能力不足。
      2003年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已有许多方面落后当前的社会情况。结合本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建议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以更好完成本次疫情下一阶段“外防输入、内防复燃”的目标,同时更好应对未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主要建议如下:
      1、加强公共卫生及医疗设施、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
      (1)加强区域(城市群)一体化规划建设中公共卫生及医疗设施及配套的同步规划建设。形成区域(城市群)医疗及公共卫生能力与经济、人口相匹配的格局。
      (2)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中心、独立传染病医院等的公共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公共卫生防控和服务能力。
      (3)加强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划建设,全面提升基层防控和服务能力。
      (4)加强医疗及公共卫生大数据中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等公共卫生事件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
      2、加强公共建筑“平疫结合”功能提升。
      (1)在新建大型公共场馆(如展览馆、体育馆等)时,平疫结合设计应纳入设计规范,加入大型公共场馆设施转换为应急医疗救治设施要素,提升应急医疗救治设施能力储备。
      (2)对现有大型公共场馆建筑,结合当前的城市规划建设、消防、⼈防和交通等布局,加入公共卫生要求,对具备条件的既有公共建筑进⾏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改造。
      (3)针对乡镇社区基础建设薄弱特征,在乡镇、社区医院旁可改造并储备可征用的设施。
      (4)针对免疫力低下人群聚集场所,特别是养老机构等,应进行预防公共卫生事件的平疫结合改造建设。
      3、加强医疗及公共卫生物资的战略储备及管理。
      (1)加强具有医疗检测资质机构、单位的审核管理,形成统一标准,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期检测试剂的快速研发和规模化生产,丰富检测手段,加快突发公共卫生疾病的确诊速度。
      (2)加强医院医护物资的战略储备,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医护感染率。
      (3)加强社会防疫物资的战略储备,减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社会医疗物资的挤兑。
      (4)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结合成本控制的原则,在区域(城市群)一体化高度进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同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轮换使用机制,合理储备物资,避免浪费。
      4、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1)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建立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专家库;根据传染病或公共卫生事件特征,制定事件分级标准,完善监测、预警、报告、救治等应对处置方案或行动指南。
      (2)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公共卫生显著症候群相关门诊部门的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利用数字化、云计算等先进科技手段,提高症候群疾病的指征分析,提高相关高传染性疾病的确诊效率,提高密切接触人员的流行病学筛查速度;加快医疗与公共卫生数据一网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医疗机构的检测数据强制同步上传措施,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如职业、住址、直系亲属等必要信息,方便大数据分析、利于防控的同时,避免相关人员瞒报。
      (3)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确认核实要同步进行,事件的发布与应急响应同步进行的“双同步”。
      (4)提升应急响应执行能力。明确和落实公共卫生机构,如各级公共医院、红十字会等的公共卫生职责,确保应急响应时各环节均有落实,避免脱节。
      (5)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时的应急演练,同时加强与社会面的协同和联动,提升公共卫生机构应急能力的同时,提升全民防护意识和素养。
      (6)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流动人口的管理。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加强对重点疫区流动人口的管理,让人员快速静止下来,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人员流动,降低防疫难度。
      5、加强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建设。
      (1)提升舆情应对理念,坚决杜绝“封、堵、防”作风。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征、阶段、危害等基本情况,坦诚公布存在的问题及亟需的援助方向,引导舆论向有利于快速防控的方向发展。
      (2)第一时间动员全体政府机构、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第三方社会资源,及时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各项数据、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避免产生谣言甚至发生全社会恐慌。
      (3)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分析,第一时间准确研判舆情,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形成首声效应,树立权威形象。
     
    来源:建筑时报
     
     
    全国人大代表陈锦石:完善预制装配式建筑产业管理体系
      针对预制装配式建筑存在各地评价标准口径不一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南集团董事局主席陈锦石建议:“可充分借鉴发达国家NPC技术体系,在降低成本、施工便捷、安全等领域加大研发,不断完善预制装配式建筑产业管理体系,推动预制装配式建筑产业更好发展。”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产业化工人队伍建设
      陈锦石指出,目前虽然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基本资质有要求,但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考核和评价未进行系统的制度设计。在劳务分包企业的运行过程中,缺乏系统而明确的跟踪管理措施,很难对劳务分包企业资质、队伍素质进行严格监督和准确审查,导致劳务分包企业拼凑业绩、网罗人员便能办到资质。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中国都处于劳动人口不断增长的过程中,但自2018年起,中国就业人口进入负增长阶段,而随着教育普及度的提高,选择以建筑工人就业的人员更加短缺,劳务价格逐年快速攀升。
      而建筑业都是人随项目走,人员流动性大,培训的对象不确定、责任主体也难以明确,对劳务人员上岗素质更难以把握。加上农村务工人员,几乎是丢了镰刀便拿瓦刀,纪律性较差,自由散漫,与建筑产业所需的素质存在很大的差距。
      此外,劳务人员的流动性较大,也缺乏统一、专业的培训机制,导致劳务人员的任职资格缺乏明确的标准,企业在招工时缺乏参照标准进行招工与定价。
      陈锦石指出,由于建筑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普遍存在劳务公司不与劳务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更不用说劳务企业给劳务工人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农民工因缺乏归属感和社会保障,不仅不利于企业和社会的稳定,也很难形成稳定的建筑业产业队伍。
      基于此,陈锦石建议,进一步加强各行各业各类技校建设,建筑工人必须通过技校毕业、职业资格认证后上岗,培养高技术水平产业工人,适应不断升级的工业化和现代化需要;建立建筑劳务行业协会,牵头产业工人培训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建设;深化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做实专业化实体化劳务公司,强化对劳务专业企业的改革与扶持。
      推动预制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目前,预制装配式建筑有了显著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预制装配式建筑各地评价标准口径不一,预制装配式深化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制度缺失,推广使用竖向预制结构构件的进展十分缓慢,推广使用的轻质隔墙板技术还需不断完善和改进。
      对此,陈锦石建议,充分借鉴发达国家NPC技术体系,在降低成本、施工便捷、安全等领域加大研发,不断完善预制装配式建筑产业管理体系,推动预制装配式建筑产业更好发展。
      在具体做法上,陈锦石指出,一方面,加快落实预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统一性,并且完善评价标准的条文解读。组织行业从业人员统一宣贯和培训。各地预制装配式建筑评定专家需经住建部统一培训、认证,并取得认证资格。对预制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人员从结构设计、构件加工、构件运输、构件吊装等维度进行资格认证,必须持证上岗。
      另一方面,各主管部门联合企业做好培训和推广工作,制定完整的施工工艺技术规范和质量监督体系,形成完善的规范标准。预制装配式建筑优先采用EPC总承包,从设计-采购-施工全方位把控产品质量,真正实现全过程、全专业综合高效管理,实现装配式建筑全面稳步健康发展。继续加大对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消除目前存在的质量通病问题。完善国内现有图集和施工操作手册,增加常见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
      支持环保与节能产业发展
      此外,陈锦石指出,目前中国污染防治压力仍然较大。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尚未根本改变。城市污水管网不配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自然生态和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基础薄弱,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和渠道单一等问题突出。此外,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定力不足。
      对此,陈锦石建议,理性发展新能源行业,对于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的产业(如光伏产业),继续实行税收减免、补贴等支持政策,且保证补贴政策的持续性,补贴退坡要提前制定计划,不能搞紧急刹车;出台一系列促进和保护新能源事业发展的法规与政策,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应用比重。对高能耗行业,参照汽车行业,设立强制碳积分管理与交易机制,用市场化手段来支持新能源事业发展;加大鼓励并推广循环经济应用,减少资源浪费。可以对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应用领域给予政策支持;在消费应用端加大环保与节能产品的使用,在加强环境保护的同时,也能作为下阶段经济刺激的一部分。
     
    来源: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