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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印发《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全面取消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2-11-15 浏览:1028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长三角区域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行政壁垒逐步消除,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区域发展整体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率先建成,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
      《方案》围绕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法治化建设、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促进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其中,在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方面,将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全面清理涉及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着力破除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同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畅通行业准营、退出等全流程通道。制定出台上海浦东、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在促进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方面,将完善“跨省通办”事项标准和业务规则,制定长三角一体化“跨省通办”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推动长三角区域市场监管一体化。

    来源: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