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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两月 专家建言严控发票虚开风险
 发布时间:2016-07-26 浏览:3890
  •     日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首个纳税申报期结束,标志着这一重大改革已顺利闯“两关”,转入“分析好”的第三场战役阶段。
        对税务部门而言,要打赢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攻坚战,5月是确保纳税人“开好票”的第一场战役,6月1日至27日则是确保纳税人“报好税”的第二场战役。
        过去近两个月,营改增给企业和个人带来哪些变化?笔者深入采访,聆听行业代表心声。
        试点行业首亮税收账单
        纳税申报是对营改增政策、征管、服务、信息系统等全方位的考验,企业上报的财务数据,能真实反映改革带来的税负变化。改革首月企业的经营情况,正是通过6月份纳税申报来反映。
        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因为系改革初期,6月的申报截止日期由原来的6月15日延长到6月27日,季度性报税的金融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则从7月1日开始申报。
        尽管报税大幕刚刚开启,短期数据尚不足以反映改革全貌,但首月运行,四大行业部分企业亮出的明细账,从一个侧面展现改革更真实、生动的一面。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月8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完成了营改增后首次申报,申报的销售收入是1.5亿元,实际缴税377.03万元,减税11.31万元,相比营业税下减税幅度达到2.9%。
        “我们提前4年就备战营改增,将4个负责具体业务的分公司全面改为集团事业部,加强集中采购力度,优先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合作,全部由劳务公司派遣用工,出台营改增核算办法的统一规定,这些举措保证了进项发票的取得。”公司财务资产部副总经理沈建华说。
        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卓长立算了笔账:4月,该公司营业额120万余元,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6万多元。5月,公司销售收入137万余元,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近4万元,与营业税相比少缴税2.87万元。
        “营改增后公司经营收入增加了,税款反而减少了,这可是国家为企业发放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红包’。”卓长立估算,营改增全年能给公司减税近20万元,有了这笔钱,每年就可以多安置7到8名妇女就业。
        改革倒逼企业适应税制
        对纳入此次改革的上千万户企业而言,营改增是个陌生的新事物。从陌生到熟悉,从担心到宽心,营改增已成为企业绕不开的话题,其影响也正润物细无声地渗入企业乃至中国经济肌体。
        “营改增带给纳税人的不仅是税制上的转换,企业的采购安排、投资策略甚至是经营战略都有必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从而带动整个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带动整个经济运行秩序的规范,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说。
        正如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已经到了爬坡过坎的关口,营改增是转型中国必须经历的改革考验。税制转化中,很多纳税人正悄然适应着改革。
        改革初期,酒店业尤其外资酒店一度担心税负增加而酝酿涨价。一个月后,广州中心皇冠假日酒店财务经理麦满华深有感触:“与我们当初的预想完全不同。事实证明,得益于营改增政策,外资酒店税负确实下降不少。”
        5月,该酒店营业收入(不含税)1500万元,销项税额90万元,取得水电、食材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45万元。6月申报的增值税税款较营业税下降34.5万元,降幅达到43.4%。
        营改增后,山东济宁市兖州区祥泰置业有限公司测算,改革首月企业增值税税负达到6.38%,高于以前,主要是对门窗、热水器及基建材料等部分可抵扣项目未获取抵扣凭证。
        “我们通过对财务数据的逐项分析发现,能否将进项税额充分抵扣是税负能否降低的关键。如果无法充分获取抵扣凭证,企业税负肯定上升。”公司法人孔令文说,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倒逼企业走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副局长果德冰说,对企业而言,增值税时代最关键要学会适应新税制,要认识到发票的“含金量”。
        改革“闯关”仍任重道远
        梳理分析改革运行情况、用数据分析企业税负变化、运用分析结果主动精准施策,确保改革行稳致远——伴随转入“分析好”的第三场战役,改革也进入中流击水的关键阶段。
        分析认为,进入7月,营改增改革试点将面临前所未有的“三报叠加”和“双峰叠加”挑战。所有按月申报的纳税人要办理申报、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金融企业要办理申报、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也要办理申报,将成为国税部门成立以来申报压力最大的一个月。
        同时,原营业税发票过渡期于6月30日结束,7月份试点纳税人对增值税发票需求大量增加,也将成为增值税发票自推行以来领用压力最大的一个月。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建议,后续改革一方面要解决好共性问题,既要积极引导纳税人适应新税制,又要认真细致做好税负分析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让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同时要严防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既要开好票,又要管好票。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