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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建委]关于加强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7 浏览:2467
  • 各区建设管理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相关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层层压实防控责任
        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密结合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等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迅速研究部署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细化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排查疫情防控隐患,全力遏制疫情蔓延。
        二、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强化住建行业从业人员及探亲家属健康防控。积极与属地疾控机构联系,针对来沪或返沪务工人员,尤其是近期出入过已经报告病例疫区的人员,以及相关探亲家属,加强监测排查。对于与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过的人员,经隔离观测确认没有感染,方可返回工作岗位。如发现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类似症状,要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按要求规范处置。
        加强各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等卫生管控。各工地要做好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工作,清理卫生死角。同时,强化工地食堂卫生管控,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病毒预防,增加电梯、公共区域及保洁作业区域的消毒消杀频度,尽最大努力阻断疾病的传播途径。
        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增强从业人员防护意识。要积极宣传预防知识,让相关人员通过官方权威途径了解疾病发展情况,掌握疾病预防信息。要引导相关人员在春节假期和复工复产后尽量不外出,必要时要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要做到勤洗手、勤消毒,如有不适,及时到属地定点医院就诊。
        三、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处置及时
        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迅速、准确上报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市住建委值班室电话23113232,传真63582725)。要针对节后从业人员复工复产,组织疫情防控检查,督促辖区物业企业和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遇到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