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文可提前预支工程款 新承揽业务的建企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发布时间:2020-02-26 浏览: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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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广西自治区住建厅发布通知,要求全力促进建筑业发展。
1、对新承揽业务的建筑业企业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鼓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总承包企业合理分担停工损失,协商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条件允许的,经协商可提前预支工程款。
3、因防疫导致人工、材料价格发生变化,合同中无约定的,按照“5%以内的人工和单项材料设备价格风险由承包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发包方承担”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
4、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并全额追加。
5、因防疫产生的工期延误风险,可合理顺延工期。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协调税务部门延期缴纳税款。
6、2020年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容缺受理项目审批;符合条件的可先行开工建设,待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
7、施工、监理等企业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即将届满的,可自愿申请延至2020年9月30日。
来源:广西自治区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