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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建委]关于调整办理部分建设工程项目、企业资质及部批人员资格注册事项的通知 沪建行〔2020〕6号
 发布时间:2020-02-27 浏览:2730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即日起至疫情结束,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调整办理部分建设工程项目、企业资质及部批人员资格注册事项,具体如下。
        一、建设工程项目有关事项申请材料调整为邮寄提交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数据修改或变更;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修改或变更;建筑工程施工的许可变更、延期、中止施工、复工核验、废止;建设工程非进场发包招标交易登记手续等事项,申请单位可通过传真审核后邮寄申请材料或直接邮寄申请材料方式提交至上海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收件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302D室,电话:54614788-1015,传真64221106)。邮件或传真需注明申请事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职称等证书原件核对事项调整为网上自助办理
        用于本市企业资质申请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申领个人数字证书(申领路径:关注微信服务号“上海建筑业”—微应用—电子签署—个人数字证书申请)。成功领取个人数字证书后,由本人对上传至“从业人员个人从业信息”档案中的学历、职称等证书扫描件进行校对确认,无需再至窗口办理原件核对。
        建设工程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员的学历、职称等证书用于企业资质申请时,聘用人员和企业应对申请事项中提交的学历、职称等证书原件和扫描件一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负责。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所需材料调整为邮寄提交
        建设工程企业办理重组、合并、分立事项的,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重组、合并、分立办事指南》要求整理资质核定材料(办事指南查询路径: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企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重组、合并、分立办事指南)。
        申请企业将上述所需纸质材料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企业资质管理科(收件地址: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308室,电话:54614788*1017)。邮件需注明申请事项、企业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部批一级注册建造师有关事项所需材料调整为邮寄提交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实名认证所需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二)一级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用户登录需重置登录名和密码所需材料:企业情况说明一份(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申请企业将上述所需纸质材料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注册人员资格管理科(收件地址: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302C室,电话:54614788*1016)。邮件需注明申请事项、企业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五、部批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事项所需材料调整为邮寄提交
        企业办理部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及补证等事项的,按照《部批注册人员申请办事指南》要求整理材料(办事指南查询路径: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人员—部批注册人员申请办事指南)。
        申请企业将上述所需纸质材料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上海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注册人员资格管理科(收件地址: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302C室,电话:54614788*1016)。邮件需注明申请事项、企业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以上相关邮寄提交的材料也可由行政相对人递交至小木桥路680号受理服务大厅临时收件点。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