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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3 浏览:2350
  •     近日,河南省《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的通知,正式下发实施。主要内容有:
        1、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疫情期间出台的降费、缓缴税费、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到位。
        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不得因未完成工程审计而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
        鼓励预付后续工程款,保障建筑企业开复工资金需求。
        2、支持发展总部经济:
        将总部迁入我省、且主营业务符合政策支持方向的大型建筑企业,依申请赋予其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认可原注册地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培育本地化龙头骨干企业,鼓励省内特级建筑企业与地方国资进行合作,成立混合所有制建筑企业或进行股权改革,依申请赋予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3、支持施工企业转型:
        支持大型建筑设计、施工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逐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鼓励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培育自有产业工人,使用专业作业企业,构建新型建筑用工体系。
         5  、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
        招投标:装配式建筑项目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可采用邀请招标。
        建筑面积:对装配式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增加的外墙保温部分,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的建筑面积。
        人才补贴:对装配式建筑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参加培训、评价和考核认定等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
     
    来源:河南省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