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企业复工达产率加快重点项目开复工建设的若干措施》。
1、各地自行设置的各类审批或变相审批一律撤销。
2、低风险区域:企业和项目开复工不需备案,不采取人员隔离措施。
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表(2020年3月10日)版,山东省中风险地区的只有济宁市任城区,其余均为低分险区域。
3、全面梳理、摸排复工所需钢材、砂石料、混凝土等原材料情况,全力支持砂石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有效保障当地或邻近重点项目开复工。
4、对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所亟需的省外工程技术人员,可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报备,协调解决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