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
1、推动复工复产:
取消不合理审批,坚决纠正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
以制造业、建筑业等为突破口,全力以赴推动重点行业和低风险地区就业。
2、6月底前,允许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
3、加快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4、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
5、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湖北省可放宽到所有企业。
6、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组织新招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7、2020年3月底前开放线上失业登记。推进在线办理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
来源: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