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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召开关于“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问题的高层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2-08-20 浏览:7032
  • 本会召开关于“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问题的高层研讨会

          8月14日下午,继连续向市人大法工委、市建交委进行了坚决反对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的呼吁之后,本会就《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中第二章第十二条的这一问题又召开了关于“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问题的高层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华东政法大学、长宁区法院、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三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两家会员企业及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共同就《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中第二章第十二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代建单位应当在招投标文件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的规定进行了研讨。本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高志海首先介绍了问题背景及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随后到会的各方面专家纷纷发言,分别从立法、司法实践、实际操作、现实状况等角度对这一规定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大家一致认为这项规定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存在极大问题,对建筑行业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应予以坚决反对。最后,到会专家学者建议协会将会议纪要整理成报告,继续向有关部门进行呼吁反映,坚决要求在条例出台前将此规定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