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印发新基建项目建设贴息管理指导意见,总规模达1000亿元以上
发布时间:2020-08-17 浏览: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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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贴息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0〕12号),摘要如下:
鼓励合作银行建立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惠利率信贷资金,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重点支持新网络、新设施、新平台、新终端等领域。
重点对以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为主、能形成显著规模和经济社会影响力的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贴息支持。
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的原则。合作银行的优惠利率贷款原则上为人民币贷款,仅限于项目贷款,不包含流动资金贷款。
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限进行贴息,贷款投放日不晚于2022年7月底,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特别重大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可适当延长贴息期限。
来源:建筑经济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