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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文:对存在转包/挂靠/挂证/恶意拖欠的企业、个人,清出建筑市场
 发布时间:2020-10-26 浏览:1547
  •   近日,上海市住建委印发《建筑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从即日起至2022年年底,在全市房屋建筑和非交通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1、加大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力度。
      将存在转包、挂靠、挂证、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清出本市建筑市场。
      2、强化信用监管:
      实行“黑名单”制度,全面记录、采集建筑市场参建主体的信用信息。
      对信用良好的主体加大扶持力度。
      对失信责任主体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采取限制、惩戒措施。
      3、针对建设单位,重点整治: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的行为,重点整治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行为。
      建设单位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的行为,重点整治建设单位不及时支付人工费的行为。
      4、针对施工、监理单位,重点整治:
      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重点整治母公司承接工程后将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行为。
      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重点整治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行为。
      施工单位转让、出借资质,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组建项目管理班子,未按要求配置关键岗位人员的行为。
      现场施工项目部、监理部不按投标文件承诺标准配备、随意变更中标人员的行为。
      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与用人单位未建立劳动工资关系、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行为。
      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履行建设管理义务的行为。
      5、检查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
      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
      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