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甲辰(龙)年二月二十 | 联系我们

加入协会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四新技术 > 技术标准规范 > 本市
[上海市住建委]关于批准《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沪建标定〔2020〕487号
 发布时间:2020-10-29 浏览:2453
  • 各有关单位:
      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主编的《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 核算标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 一编号为 DG/TJ08-2329-2020,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