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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调整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
 发布时间:2021-05-27 浏览:1256
  •   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突破配套措施,从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落地开工,山东提出将全省施工许可办理限额提高到“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此前,多地已调整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
      甘肃
      3月23日,住建部发布通知,同意甘肃省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川
      2月8日,住建部发布通知,同意四川省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湖北
      1月11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湖北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明确: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江西
      2020年11月30日,住建部同意江西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明确: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黑龙江
      2020年11月30日,住建部同意黑龙江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指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福建
      2020年9月21日,住建部同意福建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明确: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浙江
      2020年9月1日,住建部同意浙江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明确: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宁夏
      2020年8月26日,住建部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明确: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西藏
      2020年5月13日,住建部同意西藏自治区将需要申请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昆明
      2018年,昆明对于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不再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
      成都
      2020年6月28日,住建部同意四川省住建厅将成都市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广东
        2019年9月1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北京
      2019年12月9日起,社会投资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来源:建筑经济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