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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6月1日起,部分建企、监理资质等证书实行电子化
 发布时间:2021-06-02 浏览:1404
  •   近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对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化的公告》。从2021年6月1日起,对江苏省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化。
      江苏省第二批实行的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共四项,具体为由我厅负责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和“不见面审批”要求,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从2021年6月1日起,对我省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化,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资质证书范围
      我省第二批实行的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共四项,具体为由我厅负责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二、电子资质证书样式
      电子资质证书以加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载体,大小为A4(竖版)。
      电子资质证书包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经济类型、证书编号、有效期、资质等级等基本信息,以及验证二维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签章和批准日期。
      三、电子资质证书使用规则
      (一)证书颁发及获取
      企业申请新设立、增项、升级和变更等事项,获得我厅许可的当日即生成相应的电子资质证书(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以重组、合并、分立方式通过行政许可的,全部注册人员到位后方可生成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资质证书与我厅原制发的纸质资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企业可登录申请事项办理系统,下载使用电子资质证书。
      (二)证书验证
      电子资质证书提供以下两种验证方式:
      1.官方网站验证。江苏政务服务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3/index.html)。
      2.二维码验证。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移动应用,扫描电子资质证书上的二维码,通过反馈信息查看资质状态和资质详细信息。
      (三)电子资质证书使用监管
      企业资质被撤销、撤回、吊销或者注销的,电子资质证书的验证结果将相应显示为“被撤销”、“被撤回”、“被吊销”或者“被注销”,且电子资质证书将不能下载。
      建设工程企业或其他企业、个人等,将下载后的电子证书进行伪造、篡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电子资质证书启用时间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化工作,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来源:建筑经济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