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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明确:“7·1”前后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建筑施工项目,一律停工
 发布时间:2021-06-28 浏览:2102
  •   近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迎百年华诞创平安天津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明确:
      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迎百年华诞创平安天津”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重点突出建设施工、地下管线、房屋结构等5方面内容。
      建设施工方面:
      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行为;
      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组织施工,特别是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施工现场、生活区,易燃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及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
      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防高空坠落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存在的事故隐患。
      2、严守住建领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舆情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危及首都安全的突发事件等安全底线。
      3、对“7·1”前后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项目,一律停工整顿,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责任人处理不到位、监管部门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复工。
      4、对“7·1”前后在施的工程项目,责令落实领导现场带班,班组长全程盯守,安全管理人员不间断检查,特别要对危险作业加强现场管理,严密防范事故发生。
      5、赋予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险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6、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

    来源:天津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