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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07-01 浏览:1235
  •   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
      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其管理单位应当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
      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对于使用难燃外墙外保温材料或者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禁止在其外墙动火用电。
      高层民用建筑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不得改变或者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外墙上设置的装饰、广告牌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并易于破拆。

    来源:应急管理部、各地住建部门、腾讯视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