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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因极端恶劣天气导致停工,建设单位应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
 发布时间:2021-07-22 浏览:1526
  •   连日来,河南、河北多地连降特大暴雨,台风“查帕卡”、“烟花”影响华南、华东等地,带来强风雨影响。极端恶劣天气下,工期如何保证?
      2020年9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通知》提出:
      因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建设单位应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
      温馨提示
      1、遭遇恶劣天气时,承包人应采取克服异常恶劣天气的合理措施保证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2、保存好以下资料:
      工程师指令、来往函件、会议记录、施工现场记录(施工日志、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记录、施工设备记录、现场人员记录、材料进出场记录、施工进度记录等)、工程财务记录、现场气象记录、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修改文件等。

    来源: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