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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省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 3月1日执行
 发布时间:2022-01-17 浏览:816
  •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的通知》,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明确:
      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中标结果等进行信息公开。
      招标文件公开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4)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5)监管机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7)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投标文件公开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产生后,招标人公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时,应当公示其投标文件以下内容:
      (1)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
      (2)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含业绩、奖项等);
      (4)依法应公示的其他投标内容。
      评标过程公开
      在评标过程中,应当公开评标专家的具体评审意见,包括专家评分情况及扣分理由、否决投标理由、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评定意见等。
      评标结果公开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将否决投标人意见、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评分情况、异议或投诉的渠道等一并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中标结果公开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房建及市政工程子系统”公开。

    来源:江西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