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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企业需在2月28日前自行删除平台证书,否则标记为“异常”,不得用于业务申报
 发布时间:2022-02-21 浏览:1053
  •   近日,云南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企业自行添加证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目前企业自行添加证书混乱,有大量证书不符合的数据要求,且存在伪造证书情况。
      为进一步净化建筑市场用人用工秩序,决定:
      2022年2月28日前,各企业进行自查整改,发现的虚假证书自行从一体化平台中删除,
      2022年3月1日,关闭一体化平台企业自行添加证书的功能。
      企业自行添加的人员证书,统一标记为“异常”状态,不得用于相关业务申报。
      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企业或个人需携带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证书原件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26办公室现场复核确认后,方可解除“异常”标记。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复核的证书,视为虚假证书,全部予以删除处理,并对涉及企业予以处罚,计入一体化平合企业诚信档案。

    来源:云南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