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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相近资质互通互认!不再上传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相关证件
 发布时间:2023-02-07 浏览:1556
  •   最近,湖南省住建厅印发《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明确:
      企业申请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市政道路(桥梁、隧道)业绩与公路工程业绩互认。
      2月1日,湖南省住建厅再发布关于明确《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
      企业按“推行相近资质互通互认”有关要求申请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
      企业业绩或个人业绩应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行业服务平台可查。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完成的个人业绩指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其中考核指标为累计指标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不做累计考核。
      企业在申请表中填写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情况后,还要上传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真实性承诺(内容自拟),不再上传和提供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相关证件。

    来源:湖南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