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屋面工程防水设计不应低于20年 室内不应低于25年
发布时间:2023-03-30 浏览:1524
-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住宅工程防水施工和渗漏防治指南》,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0.4第三条
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工程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屋面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0年,室内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年。
4.1.1建设单位依法对防水工程质量和渗漏防治工作承担首要责任,组织各方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测评。在项目立项论证等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建设单位要对防水工程质量做出承诺,确保不发生渗漏质量问题。
4.1.12除非改建项目只有防水改造工程一项施工内容,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发包防水工程,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其指定的防水专业施工单位或防水材料。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