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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均应开展实名制管理!人脸、虹膜考勤!省实名制平台与全国平台联通共享
 发布时间:2024-01-02 浏览:1208
  •   12月22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23〕27号)。本通知与先前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的要求为准。
      一、扩大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范围。
      2024年1月1日起,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均应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并纳入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评价。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合同履约评价工作不再限于工程造价金额400万元以上项目。
      二、强化项目监督管理。
      各级住建部门和人社部门应加强合同履约评价联合检查工作,每季度考核项目农民工实名登记考勤、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农民工工资发放、工资专户和工资保证金等长效保障制度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
      三、简化小规模项目考勤方式。
      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下称“小规模项目”),可以通过使用“福建人社”小程序打卡,实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将考勤数据上传省级实名制平台。
      四、小规模项目免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小规模项目免于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在合同履约评价中,小规模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情况”指标直接按满分计算。
      小规模项目的工资保证金缴存实行差异化管理,由属地人社部门具体核定。
      施工企业将核定的《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报表》和工资保证金缴交情况(如有)上传省级实名制平台,作为合同履约评价的依据。

    来源:福建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