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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这4种情形,否决投标
 发布时间:2024-01-23 浏览:1598
  •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明确: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监理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设定分值为100分,其中:技术标50分,商务标(综合素质、报价)5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存在《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公布,根据2013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23号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重大偏差情形,但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否决其投标情形;
      (三)投标人存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四)其他依法应当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来源:江西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