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自2024年2月1日起,400万以下项目不用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24-01-29 浏览: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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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财政厅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省级预算单位的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市县级预算单位的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釆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省级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市县级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釆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江西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