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应实行竣工联合验收!无需再单独办理备案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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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和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实行竣工联合验收(下称“联合验收”)。
第二十条 对实行联合验收且全部验收项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具备备案条件的,在出具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的同时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证,企业无需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七条 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完成联合验收所需各项测绘工作,各职能部门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相关测绘单位单独进行专项测绘。
来源:四川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