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展2024年度第二阶段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24-08-09 浏览:980
-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安全风险管控,推进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压实以建设单位为首的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市安质监总站《2024年度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沪建安质监〔2024〕11号)和《2024年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沪建安质监〔2024〕12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第二阶段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检查时间
2024年8月中旬至9月上旬。
二、检查范围
本市16个地区以及自贸和临港2个特定地区,每个区抽取2个共计36个工地实施督查。项目抽取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本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工地、责任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
三、检查重点
1.2024年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推进落实;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控;
4.脚手架及其构件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抽检;
5.“一带一帽”使用管理整治重点推进落实;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
四、督查处置
对在监督抽检中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将要求有关使用单位暂缓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用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处置,同时将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对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违规及隐患问题突出的工地,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市通报并予以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
五、廉政要求
督查组将严格执行总站廉政纪律相关要求,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向参建各方发放《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反馈表》,加强纪律约束和社会监督。
来源:上海市安质监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