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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布《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实训基地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06 浏览:695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管理,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在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促进劳动者技能提升、稳定就业、增加收入方面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对原有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正式发布了《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实训基地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主要修订内容:
      明确目标定位:新办法旨在通过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使用,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劳动者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技能培训服务。
      完善项目申报与审批流程:明确了项目申报的条件、程序及所需材料,加强了项目审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确保投资精准有效。
      强化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了资金使用的监管机制,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鼓励创新与实践:鼓励各地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中探索创新模式,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实训基地的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
      废止旧规:自新办法发布之日起,2021年发布的《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就业规〔2021〕579号)同时废止。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认真组织学习新办法,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管理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建筑经济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