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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全面排查实名制管理/工程款拨付情况!一经查实,立案查处
 发布时间:2024-12-23 浏览:578
  •   近日,人社部发布《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4〕15号)。
      决定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春节前,在全国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国企项目为重点,确保所有查实的欠薪案件在2025年春节前全部办结。
      工程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0%!政府、国企项目优先清偿
      建立政府、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定期排查机制,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80%的规定,优先拨付政府项目人工费用,从源头解决因欠款导致的欠薪问题。
      国资监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加强资金调度管理,持续推动解决“连环欠”顽疾,确保国企央企获得清偿的资金优先偿还欠薪。
      严查实名制信息落实不当等隐患!
      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等信息化平台作用,通过监测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运行情况。
      采取大数据分析方式,筛查形成人工费用拨付不及时不足额、不使用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工资、实名制信息未与省级实名制平台互联互通等欠薪隐患清单,做到提前预警、提前介入、提前化解。
      集中排查曾发生过欠薪的在建工程项目!有条件的,全面清查!
      对辖区内曾发生过欠薪的用人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集中排查,发现欠薪隐患,督促限期整改。
      有条件的地方,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要进行全面清查,最大限度消除监管盲区。
      冬季行动期间一经查实,一律立案查处!
      冬季行动期间,对确属无故拖欠的用人单位,一经查实,一律立案查处。
      在依法制发责令限期支付工资行政执法文书的同时,倒查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名册、编制工资支付台账等法定义务落实情况,查明存在违法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作出处罚或责令加付赔偿金。
      涉及工程项目无故拖欠的,在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清偿的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倒查该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相应管辖区域内所有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制度情况,对查实的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或提交整改报告后发现未全面如实整改的,按条例规定从重处罚。
      涉及工程建设领域未批先建、垫资施工、违法分包、转包等其他问题的,一并跟进、一查到底、依法处罚。
      严禁非法讨薪、敲诈勒索!
      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名实施敲诈勒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人社部、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