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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试行“评定分离”!招标人自主确定中标人
 发布时间:2025-01-15 浏览:389
  •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自2025年2月1日起试行。
      本办法所称“评定分离”,是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办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评定分离”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从评标专家库产生的项目,应当采用“评定分离”,鼓励其他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第十条 定标方式可采用票决法、集体议事法、随机抽取法。
      第十一条  第二款
      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优先将中标候选人答辩、建筑施工企业混凝土强度保证率、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企业发生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事故情况等作为定标因素。
      第十四条  定标应当包含以下环节(随机抽取法除外):
      (二)招标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定标要素的基本情况、涉及定标的其它资料);
      (三)中标候选人答辩;
      (四)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五)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设定的其他环节。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