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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5-04-10 浏览:233
  •   3月29日,应急管理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七部委联合印发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对提升安责险保障功能、规范安责险条款制定、费率厘定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了保障额度。将生产安全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各地可在全国最低保障限额之上,结合实际确定当地最低保障限额。据了解,目前有的地区最低保障限额已达80万元。
      二是扩大了保障范围。明确安责险应当覆盖投保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将临时聘用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有用工关系的人员纳入从业人员范畴,保险金额实行同一标准,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岗位等差别对待。
      三是增加了条款和费率有关要求。明确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充分征求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布安责险行业标准条款,并要求各保险机构统一执行;费率方面,明确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发布本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安责险纯风险损失率,并根据安责险业务的总体盈利亏损情况和市场实际风险情况及时调整,供保险机构参考使用。
      四是优化了理赔服务。建立重大或典型事故快速理赔机制和预付赔款机制,在事故发生后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快速支付或先行支付已确定的保险赔偿金。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