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员职能强化专题行动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5〕11号)。
自即日起,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一律追责到安管人员。各地要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负有责任的相关安管人员依法行政处罚。
一、试行安全员委派制度。
安全员由施工企业总部统一选拔、培训、考核并直接派驻项目,其人事关系、薪酬待遇由企业总部管理,确保履职独立性。
委派安全员不得兼任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岗位,工作调动需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书面批准。
各地要督促各龙头企业于2025年6月底前开展安全员委派工作,鼓励其他企业试行。
二、配优配强安全员。
项目优先选用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类中高级以上职称的安全员。
各地要推动建设项目将安全员配备情况纳入工程施工招投标的评标要素,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安全员配优配强的投标单位。
鼓励施工企业从优秀安全员中选拔担任项目经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关键岗位。
三、严格监管执法
各地要加强人员信息动态监管,对项目安全员擅自核销离岗的,应立即责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补足人员,未补足期间一律停工。
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已启用项目安全员配备不足预警功能,各地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1轮全面排查并持续推进。
来源:福建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