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数据局联合印发《湖北省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流程再造方案》,聚焦企业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阶段的办事需求,通过改革引领、数字赋能,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促进项目早开工、早达效。
集成联动办理,提升审批效能
将项目开工涉及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进行并联审批,企业可一次申请其中的一项或多项。形成“一张申请表单、线上一网申请、材料一次提交”的标准化服务流程,办理时限压缩36%,办理环节精简80%。
同时,将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与分三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相结合。企业可整体办理施工许可,也可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施工许可的通知》(鄂建设规〔2024〕6号),分“基坑支护及土石方”“主体工程底板以下(不含底板)”“主体工程底板以上”三个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当申请“基坑支护及土石方”阶段施工许可时,可用《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其一代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文书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强化数字赋能,优化办事体验
通过电子证照库的调用,促进跨部门的数据互通,实现营业执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材料自动获取。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等材料采取告知承诺制,企业申报材料减少47%。
强化提前服务,提升服务质效
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筑垃圾处理单位、运输单位、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等信息,指导建设单位提前准备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报材料,规范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产生量等信息填报,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规范审批和管理,健全审管联动机制
对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项目,及时明确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备监督人员资格及执法权的监督人员。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将建设单位提交的保证安全施工具体措施的资料(包括工程项目及参建单位基本信息)委托监督机构进行查验,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踏勘,对不符合施工许可条件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强化建设资金落实履行承诺情况检查,对未履行承诺的,依法撤销施工许可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相应责任。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以数字化改革和流程再造为核心,强化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满意度、获得感显著提升。
来源:湖北住建—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