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对暂时无法确定清单工程量的部分专业工程,应以暂估价形式记入
发布时间:2025-09-04 浏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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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住建厅发布《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自7月24日起实施。
在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方面,《意见》提出:
(三)落实招标主体责任。招标人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落实“应招必招、应进必进”规定,依法组织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并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在招标计划、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代表委派、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中标公示等关键环节中,严格履行招标人的主体责任。实行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承诺制,对招标全过程和结果负总责。
(四)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应当高质量编制招标文件,不得违法违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与实际所需科学合理划分标段,依法合理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一个标段项目有多项资质要求的,应当允许联合体投标人。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对暂时无法确定清单工程量的部分专业工程,应以暂估价形式记入。
来源:陕西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