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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建委]关于印发《聚焦提升企业感受 持续优化本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沪建建管联〔2025〕358号
 发布时间:2025-09-16 浏览:65
  • 各有关单位:
      《聚焦提升企业感受 持续优化本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18日


    聚焦提升企业感受 持续优化本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加快打造工程建设领域一流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服务“五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核心功能提升,根据《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上海市聚焦提升企业感受度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沪府办发〔2025〕1号)精神,现推出一批回应关切、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深化对标攻坚,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一)加快获取经营场所
      1.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全流程审批优化。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整合审批事项。深化和巩固“一站式施工许可”“多图联审”“桩基+围护桩”等既有改革成效。优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免于审查正面清单,部分项目可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或“多图联审”制度。对一般项目施行消防验收告知承诺制备案。强化重大工程审批专人服务、全程帮办、容缺受理。
      2.加强规划资源审批改革。进一步提升“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改革成效,推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证合一”,探索用地用林审批联动。拓展设计方案行政协助范围,将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审查、供水、燃气等事项纳入行政协助管理系统。
      3.推进生态环境管理审批新举措。探索建立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和重点项目审批名录,对未纳入重点项目审批名录且符合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要求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豁免管理。试点免办环评的排污许可“一次审批”,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的产业园区内,对部分环评项目免于审批,由排污许可承接补位管理。
      (二)有效促进市场竞争
      4.完善对标改革措施。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制定异常低价竞标的甄别规则和判定标准,建立异常低价澄清程序,防止企业低价无序竞争。探索与国际接轨的评标办法,鼓励评标时考量环境因素、总拥有成本和生命周期成本。将可持续性条款和绿色环保要求纳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在门户网站公布注册供应商电子目录,与政府采购平台共享绿色产品目录。进一步扩大招投标项目的合同网签、合同变更及合同公开适用范围。鼓励招标人建立标后履约评价机制,将履约评价结果应用于后续招投标活动。
      5.保障各类型企业公平竞争。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持续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加强招标信息公开,扎实推进现场分散评标与远程分散评标。在招投标活动中一视同仁,保障各类建设工程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坚决破除隐性壁垒。
      6.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遴选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通过预留份额的方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二、推进流程再造,构建标准化审批服务体系
      7.实施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制定“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工作方案,整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建筑施工)等事项。重构跨部门办理流程,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持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8.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巩固提升水电气网联合包装“一件事”改革成效,深化平台系统集成,加强服务单位报装服务系统与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互联。持续完善办事流程和审批服务,整合联合报装服务事项,推行报装“一件事”服务单。
      9.完善建筑工程一站式综合竣工验收。重新制定本市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办事指南,规范现场查看服务行为,优化整改复验计时规则,完善附条件通过的闭环管理,细化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明确分期验收规则,统一分期验收的范围和要求。
      10.深化专业领域改革创新。针对建筑条件特别受限的项目,适当折减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绿地平衡机制,创新园区管理机构绿化审批管理机制,试点多种形式的配套绿化建设模式,形成工业园区绿地率统筹建设新模式。推广人防工程档案电子接收,推行人防建设工程档案接收告知承诺,试行容缺办理。
      11.推动重点区域先行先试。鼓励临港新片区持续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进一步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落实CPTPP改革举措,深化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构建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招投标制度体系。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招投标改革,发挥长三角示范区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推进跨省远程异地评标试点,推动评标专家资源跨域共享,实现示范区交易平台招标信息互通。
      12.推进建筑师负责制扩大试点。更新发布新一批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清单,逐步完善与该模式相匹配的审批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浦东新区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规落地实施。开展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评估,完善试点项目评价机制和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学会开展相关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
      三、聚焦企业需求,健全精准为企服务机制
      13.提升审批审查中心统筹协调、集中服务能力。持续深化区级审批审查中心实体化建设,发布工作指引2.0版,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协调推进机制,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实现部门间集中会商、协同配合,推动审批事项“一站式”办理。推进落实企业服务包和重点企业定期走访、问题化解机制,加强营商服务专员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和协同工作效率,形成高效快捷的审批服务团队。
      14.提升工程审批系统智慧服务、数据共享能力。依托人工智能大模型,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办事服务的AI智能问答助手。开设工程审批系统信息服务小程序,提供手机等移动端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智能、便利的办事服务。依托数据资源平台,打通数据堵点,推进各部门数据按需共享。
      15.‌提升涉企政策服务精准供给、直达快享能力。主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流程图,并动态更新。定期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宣贯培训,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优秀案例征集,讲好营商环境的“上海实践”。开展各区改革实施效果跟踪问效,加强企业感受度评价“晾晒”,切实推动以评促改。
      四、筑牢行业底线,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级
      16.完善项目监管流程。发布小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提升监管能级。重新制定本市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码”,实现涉企行政检查提质增效。加强消防施工质量过程监管,做实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工作。加强安全监管,施工许可核发同步无感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
      17.强化信用监管。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出台工程检测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逐步推行试用评价和应用。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将信用修复申请前置,企业履行处罚义务且最短公示期满后,即可完成信用修复。
      18.加强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监管。构建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常态化监管体系,加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通过日常标识监管、重点核查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企业资质常态化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行为。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