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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探索在限额以下小型房屋市政工程评标中,直接由智能辅助评标系统生成评审结果
 发布时间:2025-11-11 浏览:15
  •   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政府采购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通知》提出推进数智应用,探索推行“人工智能+”招标、试点推进“人工智能+”评标、全面开展“人工智能+”监管。具体如下:
      六、推进数智应用
      (十四)探索推行“人工智能+”招标。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房屋市政工程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合规监测,按工程类别、投资规模分类建立合规性审查规则库,自动识别并预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的不合法条款、不合理条件。预警报错率较高时,行政监督部门应当约谈招标人,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其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
      (十五)试点推进“人工智能+”评标。推动各试点地区建设完善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快推动行业监管系统与智能辅助评标系统数据对接,在房屋市政工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开展智能辅助评标改革试点。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自动对投标人资质资格、业绩奖项、信用评价、投标报价等客观评审因素进行辅助评标,根据预设评标规则自动计算得分并作出初步评审意见,逐步扩大智能辅助评标系统在技术方案等主观评审因素中的应用范围。评标专家应对智能辅助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情况与智能辅助评标结果差异较大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探索在限额以下小型房屋市政工程评标中,直接由智能辅助评标系统生成评审结果。
      (十六)全面开展“人工智能+”监管。行政监督部门在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中,统一使用省招标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建立健全“预警—分办—处置—督办—反馈”闭环机制,加强对招标投标各环节信息化监测,会同综合指导协调部门实现对房屋市政工程标前、标中、标后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管。

    来源:湖北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