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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结算时不得以各类不规范资料作为工程变更依据进行价款调整
 发布时间:2025-11-11 浏览:14
  •   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规范造价咨询活动提高结算质量的通知》。
      《通知》提出提高施工过程管控和竣工结算审核质量,在做好施工过程记录方面:
      (六)做好施工过程记录。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资料管理,明确变更单、联系单、批价单等各类资料的办理流程、时限、效力,同步做好资料归集,确保过程资料内容规范、数据真实、及时有效。加强工程变更的程序化、正规化管理,结算时不得以各类不规范资料作为工程变更依据进行价款调整。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造价专业人员配备,及时做好过程量、价、费的核对、确认和处置,避免问题积压。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