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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施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建施协(2008)12 号]
 发布时间:2008-06-12 浏览:7746
  • 沪建施协(2008)12 号

    关于印发《关于施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引导施工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经征求部分会员企业的意见,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施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已在三月六日协会六届二次会员大会上正式发布,现印发给你们。望会员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积极贯彻执行,并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和问题及时反馈我会。
        为了持久深入的引导施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我会将在广大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基础上,组织会员企业间的学习和交流,总结宣传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研究制定施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施细则和评价机制。
        附:关于施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关于施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从建筑施工行业直接关系民生工程这一大局出发,引导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认真履行好应尽的社会责任,不断提升施工企业自身竞争优势,促进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协调统一,树立施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公信力和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 施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1、 严格按国家和行业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向社

    会提供合格的建筑产品,努力争创白玉兰奖优质工程,妥善做好产品交付后的回访维修,取得广大业主的信赖与认同。
        2、 认真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管理规定,切实做好节能降耗、
    节材代用和废料利用的工作。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努力创建节约型工地,致力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3、 注重环境保护,倡导绿色施工。最大程度减少施工生产对
    自然环境的影响,最大程度降低作业过程中的“声光尘”对工地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大程度做到文明施工不扰民。
        4、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施工安全,保护员工职业健康,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在企业效益增长的同时,不断改善员工的生产条件、生活环境和文化生活,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5、 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遵守行业自律规则。正确处理与
    分包商、供应商等合作方及利益相关方的关系,不采用非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杜绝经营活动中的腐败行为。
        二、 施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措施
        1、 要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把履行社会责任提上企业重要
    的议事日程,融入企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社会责任工作,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形成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2、 要建立落实社会责任的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在实践中逐步细化形成具体的实施细则,落实到生产经营各个管理环节和各个工地,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统计和考核办法。
        3、 要加强党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广泛动员党员和广大员工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