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本会受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中心委托,召开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宣贯大会,受理中心办理科科长陈龙作具体讲解,120多位特种专业资质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为规范对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管理,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组织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特种专业工程资质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形成了《上海市施工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其中包括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结构补强专业、特种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特种防雷技术专业等4个标准。
在会上,陈龙科长分别对4个专业资质标准的注册资本金、企业净资产、工程业绩、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专业人员、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等各项指标的要求作了具体讲解,并对特种工程专业专业承包资质重新就位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已取得特种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企业,按修订后的特种专业工程资质标准,于2013年12月31日前向管理部门申请重新核定就位,逾期企业特种专业工程资质将被自动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