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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建标造函(2014)2号]
 发布时间:2014-01-08 浏览:7125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北京筑衡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等107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