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甲辰(龙)年二月二十 | 联系我们

加入协会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刊物 > "营改增“专题 > 解读与实操
互联网+“营改增”建筑企业险中求“变”
 发布时间:2016-06-30 浏览:6060
  • ——访新中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石钟韶
     
       “营改增”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其主要目的是“为企业减负”,有效地促进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但囿于行业的特殊性,建筑业“营改增”的推行仍然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新中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石钟韶认为,要达到“为企业减负”的目标,企业需要采用更加有效的信息化管理方案,而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营改增信息化系统将是企业应对“营改增”和经营管理变革的重要支撑。
        建筑企业“营改增”面临多重风险
        新中大开展的相关调研显示,“营改增”推行的难点在于部分企业对其认识不足且具有一定的抵触心理。石钟韶说,如果企业不能清晰地认识到“营改增”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就不能做好全面的应对,在以后的发展过程必然会遭遇法律、税务以及企业运营等风险,危及自身进一步发展。
        刑事风险凸显发票管控地位
        增值税是唯一上刑法的流转税,在营业税税制环境下,建筑企业对发票的管理相对“混乱”,很多发票都无法与施工现场实际耗用相匹配,比如使用的是钢材而用水泥发票代替、劳务工只提供工资单、项目经理的个人利润也用发票冲账等。在增值税税制环境下,企业若忽视增值税抵扣要求,仍旧我行我素,则将直接触犯国家刑事法律,不仅发票不能抵扣,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也将承担刑事责任,而且处罚非常严厉。“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管理将成为企业管控的核心之一,不仅关系着企业的利润,而且直接影响着企业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
        税务风险考验企业管理水平
       建筑企业要保证“营改增”后税负不增加,根据模型测算,进项发票平均税率要达到 13%,亦即企业至少要拿到所有成本支出 70%的发票。由于行业的特殊性,砂石等地材基本没有发票、人工费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而且因为建筑业增值税发票具有量大、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发票传递与整理的工作量巨大,企业的税前筹划能力便显得尤其重要。石钟韶称,“营改增”表面上考验的是企业的税务管理能力,而实际上考验的却是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
        运营风险影响企业整体发展
        由于税法要求合同流、货物流、发票流和现金流“四流合一”时进项才能抵扣。因此,建筑行业以往的资质共享、联营挂靠、内部承包、甲供材料、甲方指定分包、劳务管理和材料采购等将受到严重冲击。未来,以收管理费为主的“一脚踢”工程经营模式将无法立足,企业合伙人制度、项目股份制将成为趋势,总承包公司和项目承包人通过利润分成的模式将成为常态。
        石钟韶强调,“营改增”之所以受到全行业的高度关注,关键在于其从技术操作层面颠覆了建筑业传统发展模式、管理方式。在新形势下,企业要获得持续成长,走规范化、精细化发展之路是唯一选择。信息化构筑风险管控“防火墙”
        面对“营改增”,企业的当务之急,是要调整税务管理的思路和方向,从大成本的思维切入税务管理,由企业管理层统筹规划,采用统筹考虑、顶层设计、由上而下、逐步推进的路径和方法,实现抵扣最大化。在石钟韶看来,要实现这一目标,信息化管理是广大建企营改增落地的必经之途。
        信息化对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必要性
        石钟韶指出,点多、面广、线长是建筑企业的基本特征,由于项目部各种支出业务繁多、数量金额巨大、地域上高度分散,企业应对“营改增”管理面临着巨大挑战。增值税的进项抵扣制度使企业发票管理难度加大、做账的及时性受到挑战。另外,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项目成本核算、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等方面的工作量也大大增加,只有借力信息化手段,采用最新的云计算、移动应用等“互联网+”新技术实行管理模式创新,才能打赢“营改增”攻坚战。
        增值税管理要求合同流、物流、发票流和资金流“四流合一”,需要业务、财务、税务、IT 等部门协同合作,需要整合总部、分子公司、项目部的相关信息。只有从集团管控入手,采用基于互联网技术、以项目为主线的管理平台,将分布在各地的项目管理起来,实现在集团范围内的人、财、物、资金等资源的管控,才能最终防范风险。
        以信息化促业务税务协同管理
        基于建筑企业的特点,未来,企业的进项抵扣是否“虚受虚抵”必将是稽查重点,这使企业必须遵循“四流合一”原则。“四流合一”要求财务部门抵扣的进项与实际业务的发生情况能够实现匹配,这就需要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信息能通过一个平台进行有效协同,核算数据直接来自业务和税务管理系统的数据,防止两边数据对不上导致的税务稽查风险发生。
        从这个角度来看,“营改增”信息化系统必须具备以下功能:一是合同管理功能,能实现对合同履行过程的订立、计量、变更、支付和结算等的管理,实现发票超预算风险预警,从“合同流”这一源头实现税务风险管控;二是物资管理功能,能实现合格供方管理、采购过程及出入库管理,支持单项目物资管理或多项目集中采购管理;三是增值税发票管理功能,能针对建筑业发票管理“量大、点多、线长、面广”特点,支持全企业发票电子化、网络化管控,支持单项目发票核算及企业级发票统筹,并能按项目实现与国家税务认证网站的自动集成认证;四是增值税税务管理功能,能提供企业虚拟税务局功能,帮助建筑企业内部实现单(多)项目税负核算和企业级统筹;五是项目资金管理功能,能实现按供应商、客户和工程项目为维度的应收应付管理,通过资金管控,实现资金、合同、物资、发票“四流合一”,降低企业经营及税务风险;六是财务管理功能,能支持建筑企业多组织的集团财务管控,实现业务、税务和财务管理一体化。
        石钟韶说,基于“互联网+”的“营改增”信息化系统涵盖的内容极其丰富,企业需要化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以信息化技术助力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成功应对“营改增”风险和挑战。而同时,石钟韶认为,要想使信息化工具发挥真正的效用,企业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组织上全力保障,管理不断提升、人才素质不断提高等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
    (黄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