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甲辰(龙)年二月十九 | 联系我们

加入协会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部门规范性文件等
[住建部]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办质电[2016]35号
 发布时间:2016-07-25 浏览:3903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当前,我国正值汛期,天气气候异常复杂,暴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增加,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极大威胁。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坚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国务院安委会专门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当前汛期和下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针对今年入汛早、降水量大、覆盖范围广、极端灾害天气多的特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宗旨,把防范事故作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前期工作措施进行再检查、再落实。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到部署到位、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确保汛期安全的各项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坚决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特点,严格督促企业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强化施工现场隐患排查,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汛期安全生产的需要。要严密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起重吊装、高空作业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及时停止相关作业并撤离人员。要加强对基坑周边的监控,确保排水及时,雨后应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支护结构进行检查,发现边坡裂缝、支护结构变形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处理措施。要做好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要对基础和附着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积水、无松动、无变形,并根据需要采取加固强化措施。
      三、加强地铁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暴雨等极端天气对地铁施工安全的影响,加强对地铁施工现场及周边排水管线摸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增强基坑周边挡水墙能力,在竖井、出入口、风道口、施工预留口等地面井口设置挡水墙,高度应满足防范极端天气和短时强降雨要求。按照地铁施工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雨水倒灌、管涌、突涌、坍塌等突发险情,要立即组织现场科学抢险,保障人员生命安全,避免次生灾害。根据气象预警等级,可暂停部分地铁线路施工,强化监测预警预报,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预警解除后要按规定组织复工前检查。
      四、确保建筑施工临时设施安全
      各地要督促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宿舍、工棚、办公室、食堂等临时设施安全管理,科学选址,避开滑坡、泥石流、山洪等灾害地段。对临山临水、可能存在地质灾害威胁的临时设施要全面排查隐患,严密进行监控,提前进行有效防范或搬迁;发生强对流天气时,临近基坑、围挡墙、广告牌的临时设施内的人员应全部撤出。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对临时设施进行加固,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防风、防雷性能。极端天气过后,应当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各地要切实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及时掌握地质灾害、水情预测、气象预报等情况,并发布预警通知,提前部署防范工作。要严格应急值守和应急救援,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发现险情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上报,有效防范和应对安全事故的发生。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