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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总站]关于开展本市高层建筑外保温系统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17)88号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6436
  •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沪建质安〔2017〕871号《<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排查本市高层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安全隐患,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层建筑外保温系统施工质量专项检查。检查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专项检查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7日
      二、检查范围:本市处于外保温系统施工阶段的高层建筑工程。重点检查外保温系统施工中使用燃烧性能B1、B2级保温材料的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施工现场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中防火设计要求的情况;
      (二)外保温和防火隔离带的施工情况;
      (三)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情况。
      各区(园区)监督机构应组织督促管辖区内处于外保温系统施工阶段的高层建筑工程开展自查,并按一定比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应对进场的外保温系统材料的燃烧性能及相关指标实施监督抽检。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从严处置。
      各区(园区)监督机构应于12月13日前将区域内处于外保温系统施工的高层建筑项目清单报市安质监总站,邮件地址jsgczlgl@163.com。格式详见附件。
      (三)市安质监总站将于在各区(园区)监督机构监督抽查的基础上进行全市范围内的监督督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对存在严重质量隐患,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项目和企业将严肃处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