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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信息系统证照的通知 济建审字(2018)150号
 发布时间:2018-10-26 浏览:2333
  •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一次办成”目标,按照“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原则,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模式,确定自2018年10月22日起,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手续信息系统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信息系统证照推行范围为:通过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行政审批系统申报、审批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售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等审批事项。
        二、企业申请并通过审批后,可在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行政审批系统企业端下载、打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信息系统证照。
        三、信息系统证照设有二维码防伪标识,链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有关单位开展工作检查时,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信息确认,经核实内容无误后,视同工程项目建设手续。
        四、凡市城乡建设委审批系统中可以提取使用的工程建设手续证照,企业在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手续时,可不再提交。
        五、企业如需纸质版建设工程手续等证照,可在提交申请时自主选择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或选择“证照寄递”,办结后邮寄送达申请单位。
        特此通知。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