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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举办《司法解释二》的影响和应对策略法务讲座
 发布时间:2019-04-04 浏览:2649
  •     3月28日,本会举办“《司法解释二》对司法裁判思路及承包人的影响和应对策略”的法务讲座,会员企业的主管领导、商务、经营、法务等部门领导和项目经理等200多人参加会议,本会龚一民书记参加会议并致辞。
        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司法解释二》),为帮助施工企业了解《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对司法裁判思路及承包人的影响,尽早掌握应对策略,本会特邀请本会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吉高律师举办法务讲座。
        龚一民书记在致辞中指出:《司法解释二》的出台,符合建筑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后新情况的需要,不仅有助于解决争议纠纷,而且对整个行业的行为都会产生影响;《司法解释二》其首要作用是对在审案件或潜在纠纷诉讼有影响,而对施工企业而言,在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中规范、自律、谨慎才是根本,尽可能的防范风险的发生,把重心放在做好自己的工作上,保证企业能稳定健康地发展。
        在会上,周律师以《<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对裁判思路及承包人的影响暨提出的新要求》为题,介绍了《司法解释二》的概况及适用性,就《司法解释二》有关工程价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期、无效合同及无效合同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规定及影响和要求作了精彩的演讲。
        周律师以案说法,将枯燥的法条与生动的案例相结合,讲授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方法,对施工企业的法律问题处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深受与会者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