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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情·通知要求】转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开评标活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6 浏览:3434
  •     为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近期流动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通告,本市建设工程开评标活动调整如下:
        一、在本市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含市政府派出的委托管理单位、绿化工程等)进行的开标、评标活动,自2月10日起继续暂停,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受到影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通过发布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通知开标延期。
        恢复开标活动后,补充招标文件内容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的,招标人可在新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补充招标文件涉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限要求。
        二、因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确需在此期间进行开评标活动的,应报市或者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委托管理单位审批同意,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要求采取的防控措施。
        三、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一)经市住建委同意,《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评标办法》(沪建建管(2019)792号)推迟至4月1日起施行。疫情解除前,各级招投标管理部门不得组织集中培训。
        (二)开标活动中,投标文件的拆封、唱标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下浮率抽取等事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环节。提倡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参加集中开标。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的,可以签署“不参加开标”意见后立即退场。投标文件中含有电子文件的,投标人应当选用较为安全的存储方式并承担电子文件无法读取的风险。
        (三)开评标活动的监管,以视频监控为主,确需进场核查的环节,监管人员应当做好自身防护措施。
        (四)评标专家抽取应通过网上提交抽取申请的方式完成。无法网上抽取的,应通过邮寄方式将书面资料送达招投标备案部门进行抽取。专家语音通知时,应当提示专家参加评标的健康要求,评标专家不得隐瞒有关情况参加评标。
        (五)开评标活动的会议室应通过网上或电话等方式预定。
        (六)疫情防控期间,对招投标活动提起投诉及投诉处理均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因疫情防控隔离导致投诉提出和投诉处理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的,可根据隔离时间相应顺延。
        四、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参与各方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在沪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二)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事先在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shcpe.cn)重要通知栏目下载并填写、签名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三)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投标场所管理部门。
        五、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场所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防疫防控工作:
        (一)招投标场所管理部门应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培训。场所入口处应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标识。
        (二)招投标场所管理部门应在场所入口设立监测点,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名登记、体温测量。
        (三)开评标场所应当做好预防消毒措施、增加消毒频次,在场所明显位置张贴清洁消毒记录表。启用开评标室前,应进行开评标场所的通风、卫生清洁、环境消毒等工作;开评标室在每场开评标会结束后进行一次卫生清洁、环境消毒,特别是对开评标室的电脑鼠标、键盘等进行酒精擦拭消毒;公共区域每2小时进行一次卫生清洁、环境消毒。
        (四)开评标场所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
        附件:
        1.各级招投标管理部门咨询电话,咨询邮箱
        2.疫情期间开标评标活动申请表
        3.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2月5日
     
    (信息来源: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