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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情·会员动态】上海建工: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
 发布时间:2020-01-31 浏览:1780
  •     1月28日下午,上海建工集团召开有关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系统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2号)要求。
        上海建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征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统一部署严防严控,认真落实“三个覆盖”和“三个一律”要求,建立防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编制疫情防预案,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加强工地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做到全部登记、全部测量体温,对来自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实施医学观察,最大限度地减少工地现场人员流动,有效防控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疫情病毒传播,积极配合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上海建工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卞家骏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全局观念,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迅速传达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全员覆盖和动员,包括本市员工、全国化员工和各项目部务工人员等,只要是责任范围都要传达到位;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坚决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及住建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其《关于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的工作提示》要求,各工地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相关务工人员在复工前不提前返回工地,因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若需在此之前复工或新开工,应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属于市重大工程的,应向市重大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施工;三是加强信息传递和畅通,实行疫情每天零报告制度,一旦有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四是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按住建委要求统一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上海建工集团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卞家骏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立新、副总裁叶卫东任副组长,上海建工集团其他相关领导任组员,具体工作部门由生产经营部、安全管理部、国内市场部、人力资源部、保卫处、工会、总裁事务部和党办宣传处组成。领导小组将通过召开工作调度会,研判疫情,协调集团各部门、各单位形成防控合力,落实联防联控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疫情防控。
        张立新通报了上海建工集团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卞家骏主持会议。该集团其他相关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出席会议。
    (信息来源:上海建工集团党办宣传处)